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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日报/淄博晚报/博览新闻
记者 杨秋云
4月25日,记者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获悉,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淄博人才工作若干措施》要求,推动实施“产业之星”储备计划,2023年淄博市“产业之星”人才项目开始申报。
2022年 11月,我市发布“产业之星”储备计划实施细则。根据细则,市级财政按照每人每年最高15万元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培养经费。“产业之星”支持对象是能带领企业成长为“独角兽、瞪羚”“专精特新”、单项冠军的“新锐”人才及经营管理人才,每年分别择优扶持不超过10人,培养期2年。本次申报企业要符合《“产业之星”储备计划实施细则》的相关条件及要求,每个申报企业限报1人。
据了解,申报企业需根据要求分别提交材料,各区县工信部门需于5月10日前将申报名单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