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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主动融入国家治理、社会治理,立足大局,延伸服务,以能动司法展现人民法院的担当作为,大力拓展“执行+信用”服务场景应用,构建起前端震慑预防、中端有效化解、后端跟踪修复的相融合相促进的诚信执行生态链模式,助力县域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执行前端:执行联动+失信预防,筑牢失信“防火墙”。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扩大执行联动“朋友圈”,实现公安、市监、自然资源、财政、行政审批、教育医疗等18个部门的全覆盖,构建起“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与县委营商办建立政务企业诚信诉讼执行常态化协调机制,凝聚县直部门、乡镇街道及“万人助万企”包联部门的帮扶合力,定向精准防范企业失信风险。负面告知前置送达,强化督促履行。推行《执行通知书》、《执行和解建议书》和《失信警示函》“两书一函”与判决数一并送达,告知执行风险,提醒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降低失信风险。
执行中端:信用承诺+守信激励,抓住执行“窗口期”。针对执行案件中有履行能力但不自动履行、心存侥幸的被执行人,以预处罚决定书形式,及时告知、提醒,发出“惩戒预警”,彰显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同时,在执行接待中心设立执行和解窗口,常态化接待愿意主动履行或愿意达成执行和解的当事人,对配合执行但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积极帮助达成执行和解,暂缓采取信用惩戒措施。对在进入执行程序之前自觉履行义务或是在执行立案后收到执行通知书十日内自动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向其开具《自动履行证明书》,对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法律义务的行为充分肯定,为自动履行义务的企业在经营发展方面提供信用“背书”,让诚信成为企业在市场经济中运转的“通行证”。
执行后端:信用修复+信用跟踪,画好信用“延伸线”。对履行完毕的当事人不仅采取屏蔽失信信息、缩短失信时限和解除限制消费等措施,还电子送达结案文书及主动履行证明书,方便当事人在今后的商业活动中,能随时随地通过“区块链+电子送达”的在线核验功能,提高信用修复文书的真实性和方便性。对曾失信的当事人企业,在失信信息被屏蔽后,由专人定期电话回访和实地走访,积极帮助其解决失信影响期的经营障碍。如果当事人企业出现因曾经的失信记录导致在融资、招投标等商业活动中出现障碍,法院会积极配合企业向相关部门出具《信用修复证明书》等材料,为企业正常参与经济活动保驾护航,为企业重新焕发活力提供持续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