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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强调“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今年2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为乡村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指明了方向和路径。促进乡村医疗卫生健康发展,为乡村振兴筑牢健康根基,亟待推动“三个优化”。
优化乡村卫生治理组织体系。目前,一些地方的乡镇卫生管理办公室被撤并,将卫生管理与其他社会事务管理职能整合进社会事务办公室,“一办”多责、一人多岗,乡村医疗卫生的组织协调、应急处置、物资调配、群众动员等职能弱化。另外,也存在村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职责缺位现象,有的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形同虚设,履职不到位。这些现象需要引起重视。
乡村医疗卫生既是专业工作,更是群众工作,体现着地方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促进乡村医疗卫生健康发展,要以“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为指导,优化乡村卫生治理组织体系,从卫生健康部门唱独角戏转变为多部门大合唱。这就需要结合实际,或恢复乡镇卫生管理办公室,或在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内单设卫生管理岗位,专人专岗,牵头负责辖区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指挥调度、物资调配等工作,承担辖区学校卫生、爱国卫生运动等任务的组织协调。在推动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设置全覆盖中,不妨组建“村支部书记﹢村医﹢卫生院负责人﹢若干村委会成员、网格员等”的委员会架构,明确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职能职责,建立“常态﹢应急”的工作机制,将委员会履职情况纳入村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考核内容。
优化乡村卫生机构布局。城镇化会导致农村人口向城市加速流动,村庄空心化、老龄化、空巢化现象逐渐凸显。以四川省为例,丘陵地区、盆周山区行政村实有人口占户籍人口比例普遍为30%~40%。乡村社会结构的变化要求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必须作出调整,打破“一乡一院”“一村一室”的思维定式和路径依赖,推动现有资源整合,提高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效率。其中,应做大中心镇卫生院单体规模,增强辐射作用,推动中心镇卫生院与周边一般卫生院实行人财物及业务等统一管理,建立“小医共体”运行机制。同时,优化完善服务模式,因地制宜开展巡回医疗、派驻服务、设置医疗点等,保障边远乡村和重点人群基本医疗卫生需求。
优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目前,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从3个方面着手优化。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优先做好向农村老幼妇残等脆弱和重点人群提供签约服务。坚持需求导向,充分考虑农村不同群体的健康需求,因地制宜提供多种形式的家医签约服务包。例如,基础包以省级为单位统一制定,主要为农村10类重点人群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包以市或县为单位统一制定,在基础包上增加慢性病检查用药、家庭病床、残疾人康复等延伸性服务;个性包由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菜单式医疗服务。坚持费用分担,例如,基础包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按比例支付,基本包由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个性包根据协议规定收取服务费。
(方晓明,作者系四川省卫生健康委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处长)